所謂幫派是個廣泛之定義,它有幫規、地盤、自己的犯罪組織、犯罪活動…等。但依據法律則定義較嚴格,所謂幫派,係指三人以上,有組織、有內部管理結構,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,具有集團性、及脅迫性之組織則稱為幫派。幫派的犯罪與一般的犯罪非常不同,幫派的犯罪為「集團式的犯罪」,一般的犯罪就算其手段再兇狠,其對社會的危害還是有限度,但如果是一個組織、其人數可能超過上千人,這樣的團體,對於社會的傷害當然遠遠超過個人的犯罪行為。
影響學生參加幫派的因素:
行為、認知、家庭、學校、朋友由「自己的孩子行為如何、對幫派的認知為何、家庭的管教方式是否適當、校園是否安全、是否有結交到不良的朋友」從家庭的角度可檢示自己孩子的問題,並可以較有效的預防。
政府方面應如何推展幫派防治方面的問題?
反幫派標語:
組織犯罪防制條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