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網的辣媽- 手札部落格
http://www.photosharp.com.tw//Blog.aspx?MId=99987      
文章內容
上一篇   下一篇
我那擺地攤的日子   (點閱1444188)
器材分類:Abit 環茂科技 / 120相機 / 其它    日期:2015/3/19

我那擺地攤的日子
 
日前心血來潮,逛了一趟松山火車站旁的五分埔成衣批發市場,看到川流不息的人潮,每人手拉一個推車,有的彎著腰、有的蹲在地上挑貨,讓我想起二十年前那段擺地攤的日子。
 
那時,為親自帶孩子,辭去高薪工作,和公婆同住,每天帶著大女兒遊山玩水,生活好不愜意!想不到,在生了老二後,我那擺攤兒賣裝飾品的姐夫,因景氣好賺翻天,看我大學畢業賦閒在家實在太可惜,不斷慫恿我也去擺地攤賺外快。
 
由於先前做過國際貿易,常與外國人做生意,心想「擺地攤」有什麼難的,不過就是換個人和場景、用不同的語言、賣不同的東西罷了。因此,我躍躍欲試。
 
◎ 完成前置作業
徵得公公和外子的同意,公婆也願意幫忙照顧兩個孩子的情況下,隨即展開市場調查、承租攤位(不同的市場租了五個攤位、每星期固定去一次)、購買生財工具〈一個可摺疊的鐵架、一張可捲起的竹簾及一個可伸縮附輪的旅行袋〉,自己再用帆布做一個裝鐵架及竹簾的袋子。
 
緊接者,姐夫帶我去台北後火車站批貨(廉價的耳環、項鍊、髮夾…等),成本從四十五元到六十元之間不等,標價一百多元,預計賣價均為九十九元。一切準備就緒後,就等著我衝鋒陷陣了。
 
第一次,我興高采烈地在住家附近的菜市場擺攤子,使出渾身解數、盡情吆喝。果不其然,從早上八點到十二點就營收四、五千元,我屈指一算,扣除來回車資、攤位租金、進貨成本後,至少賺一千元以上,讓我信心大增。
 
後來,我食髓知味,更擴大營業項目,賣過皮包、皮帶、衣服、圍巾…等。其中令我印像最深刻的是,一次買斷兩千條不同款式的韓國項鍊。
 
◎ 強力促銷 客人也買的爽快
為促銷那些項鍊,外子還專程陪我到服飾店搭配衣服。以後做生意時,就常穿那幾套衣服。那些不知情的消費者,看到每一條項鍊套在我身上都很好看,不知不覺地就把錢給掏出來了(一條一百五十元、七條一千元,我真懷疑她們買回去後會不會拿來戴。)
 
此外,冬天時,爲促銷一條九十九元的圍巾,還特地學了十幾種圍巾用法。只要客人一靠近攤子,我就示範各種特殊用法,讓她們個個看的目不轉睛,離開時每人帶個兩三條。一個早上,光是圍巾就可賣出一百多條。
 
◎誤把偷兒當買客
做了兩年多後,以為是自己人緣好、親和力夠,每天才會有那麼多人來光顧我的攤子。萬萬沒想到,就在我沾沾自喜時,電視新聞正在報導偷兒新招術-利用雨傘或大衣專偷東西,看了之後相當錯愕。不禁懷疑,每星期固定會光顧我的攤位,但從未買過東西的那些客人。之後,特別留意那幾張熟面孔,還真的發現她們就是小偷。這個發現,讓我看到人性貪婪的一面。她們慣用的技倆就是帶著一把黑傘掛在手上,假裝在看東西,然後趁我不注意的時候把小東西推進傘內,就走人。那一次我全看在眼裡,氣急敗壞地追了出去,當場人贓俱獲。向來忠厚老實、從未有防人之心的我,初次抓到小偷,還驚慌失措。反觀她們,即使在眾目睽睽之下,仍然氣定神閒,主動把飾品還給我後就繼續逛市場,彷彿啥事都沒發生過,真不愧是「慣竊」。當時,我一方面要顧攤子,另一方面心想既然她們把東西還給我了,也就放她們一馬。不過,事後覺得,這樣處置並不妥當,因為沒有將她們繩之以法,不知道還會貽害多少人?
 
◎做中學 體會擺攤子哲學
隨著經驗的累積,漸漸地知道賣裝飾品也有所謂的大、小月之分。大月就是農曆過年前後的那一、兩個月,幾乎每日營收都在一萬元以上,記得生意最好的一次是,從早上八點到下午三點收攤營收兩萬七千,樂的我畢生難忘;而小月就是夏天,因為天氣熱的關係,大家不愛戴飾品,生意自然就差。不過,再怎麼差,少說也可淨賺一千元以上。
 
擺攤子,對我而言,縱然只是玩票性質,不過,也從中學到許多東西。譬如做生意時除了要放下身段、笑臉迎人、價錢公道、眼光獨到會挑貨外,最重要的還是-「親切的服務」,唯有讓消費者喜歡你,生意才會上門。
 
此外,每天最好跑不同的市場。跑市場,雖然較辛苦,但比起在同一市場固定同一個攤位,生意絕對會較好。因為我們不太可能一直變換商品,如果每天去不同市場,加上隨時補新貨,對消費者而言,一星期只見一次面,會覺得新鮮感十足,較有意願光顧你的攤子。
 
現在回想起那段擺地攤的日子,雖然賺了一些,也真是夠辛苦。試想,一位嬌弱的女子,不會騎機車、也不會開車,每天一大早要拎者偌大的旅行袋從五樓走到一樓,再從樓梯間拿鐵架、竹簾走到巷子口搭計程車到市場附近,下車後再輾轉把那些東西拿到攤位上,收攤後再重複同樣的動作返回住家;下午休息片刻後,不是要外出批貨,就是要整理貨物(所有被開封的物品都要重新包裝,賣相較佳);晚上呢?也不得閒,除了做些家事外,有時還要製做自行設計的半寶石項鍊,真正陪先生、孩子的時間反而很少。
 
儘管如此,我仍樂此不疲,而且一做還做了三年。快樂的原因,無關乎賺多賺少,而是我只要一開始做生意,就渾身帶勁,宛如天生就是個「生意人」一般。這一點,不僅見識過我做生意模樣的人都讚不絕口,連個性內向、假日幫忙顧攤子的外子都看的傻眼、引以為傲呢!後來,要不是我又懷孕害喜不適合做下去,搞不好現在還是個快樂的地攤族呢!

 
 

內部引用此文章 》 外部引用網址: 由於外部引用的廣告太多,暫時關閉外部引用的功能 !! 上一篇   下一篇
回應列表 ( 0 )
欲回應請先 登入

引用列表 ( 0 ) 為避免不當廣告,新的引用預設為隱藏,作者本人開啟後,其它網友才能看見。
  此文章未被引用

印象工場 攝影家手札 版權所有 © 2008 Photosharp Taiwan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